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浙江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党建与思政工作优秀代表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部门:公卫综合办日期:2019-09-12浏览次数:442

各党支部,各学科系,教学实验中心和综合办:

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关于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礼赞新中国 奋进新时代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公共卫生学院党总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民族伟大复兴做贡献,向建国70周年献礼活动方案》,为表彰优秀,扎实推进学院党建与思政工作,引导学院全体师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奋斗,争创一流,向建国 70 周年献礼,学院决定于10月中下旬开展党建与思政工作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一)实践教育先进党支部

1.基本要求:本年度党支部积极主动投身实践教育,所开展的实践教育活动取得较好效果或影响。

2. 评选方式与名额:各党支部推荐自荐,学院党总支评定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各1个。

(二)理论学习先进党支部

1.基本要求:截至9月30日,学习强国APP支部人均学习积分最高的党支部。

2. 评选方式与名额:学院党总支组织评选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各1个。

(三)“最美夕阳红”退休教工党支部

1.基本要求:退休教工党支部发挥余热,关心学院发展,为学院发展提供智慧指导、支持和帮助。

2. 评选方式与名额:党支部推荐自荐,学院党总支评定1个。

(四)优秀共产党员

1.基本要求: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努力做到“五带头”。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坚定理想信念。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5)带头弘扬正气。积极弘扬求是创新校训、浙大人共同价值观和浙大精神,宣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评选方式与名额:各党支部推荐,学院党总支评定7名。

(五)优秀党务工作者

1.基本要求: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十九大精神学习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自觉加强党性观念、思想修养和精神境界;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业绩显著;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得到充分肯定。

评选方式与名额:各党支部推荐,学院党总支评定2名。

(六)理论学习积极分子

1.基本要求:截至9月30日,学习强国APP学习积分前三位的教职工党员。

2. 评选方式与名额:学院党总支组织评选,分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

(七)先锋学子

1.基本要求:截至9月30日,学习强国APP学习积分前三位的学生党员,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 评选方式与名额:学院党总支组织评选,分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

(八)优秀德育导师

1.基本要求:2018-2019学年担任德育导师且考评合格,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关心学生,积极助力学生成长发展。

2.评选方式与名额:学院党总支推荐1名。

(九)优秀班主任

1.基本要求:2018-2019学年担任班主任且考评合格,关心热爱学生,为人师表,积极助力学生成长发展。

2.评选方式与名额:学院党总支推荐2名。

评选名额不超出上述设定,并遵循宁缺毋滥原则。

(十)优秀新生之友

1.基本要求:2018-2019学年担任新生之友且考评合格,积极帮助新生融入新集体、适应新环境。

2. 评选方式与名额:学院党总支推荐2名。

三、时间安排

(一)推荐。各单位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各类推荐,逾期视为放弃。

(二)确定与表彰。2019年10月中下旬前评定并表彰。

 

附件1:《浙江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9年度党建与思政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件2:《浙江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9年度党建与思政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浙江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19年9月9日

附件1:浙江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9年度党建与思政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docx

附件2:浙江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9年度党建与思政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