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社会工作考核的通知》和《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社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经个人申报、各学生组织综合评价(自我评价、同级评价、负责人评价、主要工作对象评价)、考核层级负责人汇总上报等环节,按照分级考核原则,现将学院2022-2023学年社会工作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附件:公共卫生学院2022-2023学年社会工作考核结果公示.pdf
公示期自2023年8月13日至2023年8月15日,如有异议,请联系综合办公室(联系人:范老师fankg@zj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公共卫生学院
202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