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的有关规定,经讨论和公共卫生系党总支预审,拟发展下列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公示如下:
1、刘� 女 汉 四川资阳 2012级博士
2、李青青 女 汉 安徽安庆 2012级硕士
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7日内(2014年5月8日—2014年5月16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直接向公共卫生系党总支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医学院综合楼907;电话:88981368 ;邮编:310058;